索引号: 13562434/2020-0656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2020-07-3116时01分 浏览次数:

一、制定意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42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9〕65号)等文件,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本方案,并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起草过程

县行政审批局起草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初稿。随后,征求有关县级领导、县直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后,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审批管理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县级审批权限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审批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构建全面、优质、便捷、高效、透明、规范的审批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全市行政审批效能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


政策文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