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161/2025-0103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文日期: 2025-04-1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热河法官谈案例|清明时节法同行文明祭祀护青山
2025-04-0316时22分 浏览次数: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清明祭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若因祭祀行为不当引发火灾,不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近两年围场法院共审理失火罪案件12件,判处被告人12人,围场法院特别推出清明普法专题,通过案例学习法律知识,让“清明”更文明。

典型案例

1.2023年6月初,田某东、田某民与另外三人上坟祭祀,祭祀完毕后,未对燃烧的香纸做好有效处置便离开现场,继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涉案地点过火总面积五千余亩,过火林木总计五十余万株,过火林木总价值超一千万元。围场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过失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及有期徒刑六年。

2.2024年4月,被告人谢某某在上坟过程中使用打火机点燃冥纸,风起后火势扩散导致导致大面积山林植被被烧毁。经鉴定过,过火总面积八百余亩,过火林木总价值四十余万元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围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谢某某过失引发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用。

法官释法

1、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以过失造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失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如何表现?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4、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官寄语

清明祭祀,要防患未“燃”。焚烧纸钱既容污染环境又容易引起火灾,文明祭祀,既是对先人的告慰,也是对社会的责任。若因过失引发火灾,不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面临刑事处罚。让我们以守法之举寄托哀思,共同守护绿水青山,避免“火”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