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79/2025-011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融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4-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金融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025-04-2316时07分 浏览次数:
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第一责任层级
二十五、地方金融领域(5项)
1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行政检查1.《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2.《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省级、市级、县级省级、市级、县级
2对典当行的行政检查1.《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
2.《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省级、市级、县级省级、市级、县级
3对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行政检查1.《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省级、市级、县级省级、市级、县级
4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行政检查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一条;
2.《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省级、市级、县级省级、市级、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