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5-0004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5-01-0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于清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1-0615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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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清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御道口镇桦树林村17组的土地使用证书(围场县宅基地登记表41096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畅
2025年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