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14/2025-0018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黄土坎乡
成文日期: 2025-01-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黄土坎乡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1-1010时57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黄土坎乡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围黄罚决字〔2024〕第005号)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围黄罚决字〔2024〕第005号
相对人名称靳**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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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在黄土坎乡二上村9组小槟榔沟阳坡林内采伐林木行为,经黄土坎乡林业站损害所鉴定林木损失总价格为321.6元。
事由未经批准,擅自采伐林木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河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河北省林草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结果一、责令你限期在原地补种盗伐菜树48棵。
二、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0.804m³×400元×6倍=1929.6元(壹仟玖佰贰拾玖元陆角整)。
实施机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黄土坎乡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12月9日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