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6/2024-1211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处于谋划阶段,具体下达项目名称、个数、投资及建设规模随时调整,最终是否实施项目以上级最终确定为准。
本次遴选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请参加遴选单位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及个数随时调整,并以上级要求最终确定为准。
2、项目法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3、项目投资:新建高标准农田每亩投资比例为:中央资金2400元、地方配套127元。即每1万亩总投资2527万元。
具体以上级下达投资为准。
4、编制费付款方式: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取得批复后,项目资金到位确定项目实施后,进行支付。
5、编制费最高限价:
项目建议书,每一万亩最高限价4.04万元。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每一万亩最高限价8.09万元。
二、遴选相关要求
1、遴选时间:2024年8月12日
2、遴选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3、遴选资格要求:参选单位应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资质或备案;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参选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参选者不符合以上要求此次比选将不予考虑,参选资格作废。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前将参选文件送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参加遴选,未按时提交文件的视为放弃。
4、遴选结果确定原则: 满足以上要求前提下,经评审小组评审合格后选取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5、如项目实际投资变化较大,可按照报价所占总投资比例协商进行合同额增减。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0314-7528013
附件:参选文件格式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9日
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中央预算内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参选文件
参选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参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其他资料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1.我方参加围场县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遴选,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为每一万亩参选总报价,其中项目建议书报价每一万亩(大写)(¥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每一万亩(大写)(¥ )。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
2. 我方的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资料
3.如我方被确定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我方承诺:
(1)在收到遴选结果确认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参选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参选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参选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参 选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一)营业执照
(二)资质或备案证明文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