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4-119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7-2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史凤庭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07-2610时52分 浏览次数:

史凤庭(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大头山乡裕泰丰村的土地使用证书(围场县宅基地登记表12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山(受托人)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