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4-1306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11-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7522305
序号 | 权利人 | 继承份额 | 房产坐落 | 房产 面积 | 产权证号 | 备注 |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
1 | 赵国华 | 邢海艳 | 50% | 围场镇三街六组原文化局西 | 53.35㎡ | 围国用(2004)第0302号、房权证围政字第050037号 | 邢海艳、赵宇前来办理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