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0/2024-125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3-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度
2024-10-1716时39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度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双随机”抽查质量,依据《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本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做好抽查事项认领、调整、上报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要以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凡纳入清单内事项必须按照“双随机”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实现清单内事项全覆盖。在抽查方式上,要以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内部抽查“应联必联”,跨部门抽查“能联尽联”。

二、强化“双随机”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区分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通过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提升监管效能。

三、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涉企抽查,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100%,实现“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序号抽查类别名称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要求备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1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障费和待遇享受情况、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2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
3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