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14/2024-125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2024-10-1709时35分 浏览次数:

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

为切实提高“双随机”抽查质量,依据《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县民政局结合本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做好抽查事项认领、调整、上报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要以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凡纳入清单内事项必须按照“双随机”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实现清单内事项全覆盖。在抽查方式上,要以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内部抽查“应联必联”,跨部门抽查“能联尽联”。

二、强化“双随机”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区分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通过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提升监管效能。

三、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涉企抽查,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100%,实现“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115



附件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单位名称序号抽查类别名称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要求备注
县民政局1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
2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墓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墓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公墓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炒买炒卖等违规经营现象;是否存在违规预售现象;是否违反公墓建设标准;是否违规建有家族墓穴;是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消防、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