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4-0026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1-09 文件编号: 围政〔2024〕1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1-0917时18分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莅承调研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围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体工程,以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突破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承德市围场城子镇八顷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经验》案例被选入司法部案例库;“法治引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经验在法治日报刊发,并被收录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与案例》一书中;我县践行“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做法在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和河北日报刊发;四合永司法所被评为“河北省枫桥式司法所”;《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尊崇法治 厉行法治)》《围场法律援助宣传结硕果》《千里讨回抚养费 两个女孩被援助》在人民日报刊发;《河北围场:“法、理、情”相融 在公正与暖心中服务民生》在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刊发;法律援助民生提质扩面工程专场宣传活动和《法律援助惠民生 农民播种假种子后获赔偿》在河北日报刊发;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地(市、区)先进集体”。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突出顶层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并配备2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二是强化法治职责。组织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5次,制发了“一规划两方案”(法治围场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人才建设五年规划。出台了依法治县规范化、县委常委包联乡镇法治建设、法治督查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制定了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强化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在全县37个乡镇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依托司法所统筹协调推进乡镇法治建设各方面工作。以上率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细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督导考核全覆盖。

(二)政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一是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我县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100%“应进必进”,共涉及进驻部门34个,设置窗口169个,进驻人员209人。截至目前共进驻事项554项,其中一窗综合受理134项,分领域综合受理368项,综合窗口材料代收52项。二是全力做好县政府网站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网站累计访问量达 192.2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4523余条,公开政府信息3590余条。三是认真做好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任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受理12345热线系统交办14579件次,同比增长66.4%,按时回复率99%,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较高,全市区县排名靠前。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一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加强立法的同时,突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涉及自然资源权属、住房、医疗保障、招商引资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计6件次,规范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10余次。制发《关于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清除制度障碍,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1次。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合法。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发了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6个,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目前,全县配备县政府法律顾问6名,全县县直部门和37个乡镇及所辖行政村已全部配齐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疑难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全县法制审核人员达141人,实现了县直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审查69件次,其中规范性文件6件次,重大行政决策2件,其他行政协议等涉法事务61件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集中培训3期,组织安排跟班学习1次,累计14期。累计发放行政执法标准案卷740卷。印发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分析“小册子”4期,累计148册。二是完成70个行政执法主体的罚没许可证件年检工作。三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112卷,发放整改通知书9件,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四是开展乡镇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开展“乱罚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共检查37个乡镇、13个部门,累计发放整改通知书69件,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五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依法办理并成功发放268件行政执法证件和333件行政执法辅助证件。清理行政执法证件193件,行政执法辅助证件1件。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166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332人。完成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今年,全县累计行政处罚案件3174件,其中县直部门共计处罚3024件,乡镇处罚150件。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积极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行政监督机制作用,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促进权力依法、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率100%。

(六)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坚持“普治并举”,建立县、乡、村三级贯通的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网络化管理体系。二是编印了《围场普法“九进”宣传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的通知》,与多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发放普法书籍8000余册,受教育师生达20000余人。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送法普法进企业1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三是利用“两微一端”发布转载普法信息100余篇;在公路沿线56个行政村的文化广场内注入法治元素,打造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在县城湖泗汰河北岸原公园基础上,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处。四是依托木兰实验小学,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处;揭牌并运行首家驻校综合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义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五是依托“木兰先锋党建云平台”,对遴选出的3131名“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六是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37个乡镇均设立独立的接待室或接待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七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目前全县2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省市复核验收。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建立完善县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强乡镇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备专项工作人员,持续改善办公条件,夯实基层政法工作法治基础。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动完善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联动模式,推进基层矛盾多元联动化解,构建问题联治、风险联防、矛盾联调、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围场样板。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覆盖广泛的特点,建立由县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两委人员及村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法律顾问一对一建立的微信群,为村(社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需结合自身特长采取各种形式在微信群开展法律服务,如推送各类法律风险预警、重大风险防控、法律咨询、个案指导等法律服务,及时有效答复法律咨询服务。四是依托承德市司法局研发打造的“承德智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平台,为群众提供视频调解、线上咨询、预约调解、机构导航、电话连线“五位一体”全方位人民调解线上服务,畅通人民调解便民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我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90件,调解成功1088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预防纠纷305起,无因调解不及时、不成功导致民转刑事件发生。五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窗口,加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和网上公开率均达100%。

(八)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加强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了39个县级专项预案和31个部门应急预案;突出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存量隐患,动态清零增量隐患。2023年以来,共组成38个专项督导检查组,检查企业1970余家次,整改隐患1620余条,行政处罚12次,实施处罚10万余元,停产整顿企业1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共举办应急演练83场次,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一是坚持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发了《年度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年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纳入其中。二是组织239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8次;组织全县109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度全市宪法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组织全县13000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制发了《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全面配备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调整了法律顾问的配备原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责任和考核机制,实现了各乡镇、各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四是组织2次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中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到县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实有执法人员中,普遍缺乏执法经验,法律专业人员占比较低。二是行政应诉工作存在涉诉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人员招聘力度。特别是专业人才招聘力度,各乡镇要建立稳定执法人员岗位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机制制度,确保执法人员的稳定性,每个乡镇应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配齐专职行政执法人员5人以上,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二是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等规定,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