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161/2023-07947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成文日期: 2023-05-1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5月8日,春风和畅,阳光明媚。四合永法庭庭长许晶晶带领法庭干警驱车前往当事人林某家中,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真的是太麻烦你们了,大老远的过来帮我们把这个事解决了,我家老太太年纪大了,眼睛看不见,坐不了车,我们正在想怎么去呢,你们就来了”。当事人家属陈某高兴地说。
据了解,唐某与林某均系再婚,于2007年7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唐某年事已高,身体衰弱,林某患有疾病,眼疾行动不便,且与林某分居多年,长年在女儿家居住。法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本着劝和不劝分的宗旨,上门进行耐心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尊重双方儿女的基础上,出具了准予离婚的调解书。至此,该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该起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体现了四合永法庭干警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理念,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以优质的司法服务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