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106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源头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形成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经县政府研究,将县域内17家源头治超有关重点货物源头企业进行公示,并实行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机制(详见附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职,齐抓共管,充分营造、利用社会监督效应,进一步强化道路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装载行为,防止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货车出厂(站、场),从源头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污染环境等行为发生,全面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各包保单位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执行,在履行各自职责同时,加大对货运源头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要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并建立巡查台账和整改台账,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
三、县政府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将组织一次成员单位联合执法行动和督查巡查,进一步加强对各源头企业超限超载监管,以及对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包保单位工作缺失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不利影响及后果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于 洋 联系电话:13785377984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及包保单位名单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