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3】12号)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围场县乡村振兴局 原县公安局扶贫开发办公室523室;
围场县财政局 围场县行政中心727室
联系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 0314-7528635
县财政局0314-7528608
电子邮箱:wccznc7528608@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3】12号)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