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803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3-20 | 文件编号: 围政通〔2023〕1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方案》经八届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防汛抗旱抢险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县域山区河道纵坡大、汇流快、水流急、冲刷大,局地短时强降雨时有发生,对河堤、道路、村庄、耕地破坏力极大,必须第一时间防汛抢修抢险的实际和抗旱应急需要及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物资采购等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牢固树立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思想,聚焦关键,突出实效,加强薄弱环节抢修抢险,提高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旱抢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统筹协调,更好的发挥资金效益,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
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三、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各乡镇、村出现洪水对村庄、道路、河堤、耕地及其他重要公共设施等造成威胁或破坏,必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抢修,否则将造成严重后果的防汛应急抢险工程及抗旱应急需要修建的水源、输水管渠及简易的拦河坝、坑、塘等集雨集水的设施和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需要采购的物资等。
四、资金来源
县财政本级及专项资金。
五、申请程序
(一)发生险情(或马上发生风险)后,乡镇向县防汛办第一时间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现场情况、应急抢险必要性、计划处理方案、资金需求和危险部位照片等。抢险项目根据轻重程度分级实施,损毁程度不重的,县防汛办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技术指导,第一时间不能前往现场的,可根据乡村提供的图像资料提供技术支持,乡镇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补填应急抢险核验单;损毁程度严重的,县防汛办及时报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根据风险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抢险程序,由专业抢险队紧急抢险或责成乡镇采取紧急措施进行修复工程。
(二)出现旱情或抗旱应急需要,乡镇向县防汛办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现场情况、抗旱应急必要性、计划处理方案、资金需求等,县防汛办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导乡镇根据抗旱应急需要修建水源、输水管渠及简易的拦河坝、坑、塘等集雨集水的设施。
(三)根据防汛抗旱应急需要防汛办进行防汛抗旱物资采购并下发拨付。
(四)县防汛办根据资金存量,经现场查看并技术指导后,填写应急抢险现场核验单,明确现场情况抢险方法和内容,估算资金使用额度,经现场核验技术人员、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员签字后备案。
(五)上级下达资金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拨付或支出,不受本办法限制。
六、支付程序
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程完工后,要将会议纪要(记录),资金使用公开公示情况,乡、村联合竣工验收资料、竣工结算、结算评审、施工前、中、后影像等资料进行整理,明确专人管理,乡镇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和水务部门组织第三方结算评审,评审完成后按程序拨付,乡镇结算剩余部分由各乡镇自行负担。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防汛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研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措施,第一时间组织抢险,做最充足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以防为主。对除险加固、应急抢险、水毁修复、保障物资、抗旱保墒等,第一时间提供应急保障,本着轻重缓急、效率优先的原则,最大程度缩短应急抢险时间,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注重实效。采取应急处置、安全可靠、高效推进的各种措施,真正达到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效果。
(三)强化监督机制。各乡镇应建立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的监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对,确保应急抢险资金全部用于应急抢险。资金使用部门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审计、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监督。
(四)坚持专款专用。资金必须专用于各乡镇范围内危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擅自改变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用途。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要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对项目管理不完善或出现资金挤占、挪用、滞留、截留等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洋 县委书记
孙立良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秦 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谭 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苗向阳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立国 县委督查室督查专员
陈利明 县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王利军 县财政局局长
苏彦坡 县审计局局长
吕 途 县应急局局长
王 华 县水务局局长、县防汛办公室主任
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水务局党组成员、防汛办副主任李晓东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