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803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3-13 | 文件编号: 围政办通〔2023〕1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畜禽粪污治理决策部署,全面整治县域畜禽养殖污染,切实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落实整改省委巡视组关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反馈问题,全面深入开展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以消除固体粪便污染、污水、养殖异味为重点;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切入点,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部门配合,强化科技支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集中排查发现一批粪污治理不到位,影响环境的养殖场,同步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倒逼养殖场依法治污,改善生态环境,做到及时排查,及时移交,及时整治。
(一)强化规模养殖场及村级粪污处理设施的利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与利用率达到100%,村级粪污收储设施得到全面应用。
(二)遏制养殖场(户)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现象。彻底消除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直排,粪便露天堆放,清运不及时,污水横流外排等影响周边环境和百姓生活的问题。
(三)完善养殖场粪污配套消纳设施和臭味防控措施。整治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消纳设施不全、并未与第三方处理中心建立委托处理机制,臭气防控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不全问题。重点排查粪污利用配套设施不健全或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粪污处理设施未利用或未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未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要求等影响环境问题。
(二)排查集中处理中心未正常运行问题。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设施设备存在闲置、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利用率低未达到设计效用等问题。
(三)排查养殖场(户)乱堆乱放问题。重点排查畜禽粪污在场内随意堆放,在场外露天堆放,粪污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一是粪污暂存设施简陋、达不到防雨防渗防溢流要求;二是暂存设施过小造成的粪污过度堆积;三是污水池过小造成雨天污水横流和外排;四是养殖场外污水沟混有畜禽粪污等其它影响周边环境和百姓生活的问题。
(四)排查养殖场臭味扰民问题。重点排查养殖场粪污治理不科学造成的臭味扰民。一是针对异味容易产生的畜禽舍、液体粪污、固体粪便3个主要环节,排查是否采取及时清理、密闭贮存、覆膜苫盖、喷洒除臭菌剂等措施,控制臭气排放。二是针对异味问题严重的规模养殖场,排查是否安装臭气收集净化处理装置,防控臭气污染。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3月6日-3月31日)
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查”的原则,各乡镇严格对照排查内容,以群众举报问题频发、多发村镇或养殖密集区为重点排查区域,周密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划分责任区,专人负责,网格化排查,充分调动基层分站、乡镇政府力量,明确谁排查谁负责原则,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畜禽资源化利用问题要详实填写问题清单(附件2),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上报农业农村局。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以正式文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对财政支持的集中处理中心处于闲置未正常运行或运行效率低的,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常运行。在排查整治过程中,逾期未报送,将视为无问题,一旦查出问题,将严肃问责。
(二)问题整改(4月1日-5月31日)
对排查确定的存在污染问题及隐患的规模养殖场,全部挂账限期整治。对于问题及隐患较轻的,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治到位;对于问题及隐患较重的,要制定整治时间表、路线图并留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确保5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在整治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从“技术帮扶、执法查处”两个方面,疏堵结合,综合施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地。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整改后反弹、故意偷排漏排的规模养殖场,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取缔,震慑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区域性畜禽养殖异味超标问题,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应针对该区域进行异味专项整治。
(三)检查验收(6月1日-6月30日)
组织对列入整治任务的养殖场进行验收,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于通过验收的,由养殖场场主和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乡镇责任人四方签字存档。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民生工程,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本着对产业负责、对政府负责、更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做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分局的县长任双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围场分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围场分局抽调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专班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统筹协调和调度反馈,及时掌握各地整治进度,组织开展整治抽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工作专班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围场分局分别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联系对接,并按时报送整治进度(见附表3)。
(三)压实各方责任。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围场分局及乡镇政府要落实各自监管职责,集中力量,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倒逼养殖场(户)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治到位。对排查不彻底、移交不全面、瞒报漏报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1.围场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排查问题及隐患清单台账
3.整治进度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