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085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2-24 | 文件编号: 围政通〔2023〕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对低保户、五保户冬季使用清洁取暖给予补贴的相关政策要求,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项目实施方案》中采取生物质取暖的低保户、五保户,除享受我县生物质取暖炉具、燃料补贴政策外,每户再补贴50元,请遵照执行。
一、资金来源
此项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列支。
二、资金发放
生物质取暖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乡镇收集采取生物质取暖的低保户、五保户信息,上报农业农村局;民政部门负责识别核实低保户、五保户真实性;财政部门负责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发放到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