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085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1-31 | 文件编号: 围政通〔2023〕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围场县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改造验收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承德市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验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验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全县采暖季生物质炉具配送安装和燃料配送相关工作。
二、验收依据
《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3)》(承市政办字〔2021〕58号)、《承德市2022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推进方案》(承市政办字〔2022〕27号)、《承德市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项目实施方案》(承农字〔2022〕39号)、《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承财资环〔2021〕79号)以及市财政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提前做好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承财资环〔2022〕69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围政通〔2022〕46号)。
三、完成时限
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生物质炉具验收工作;2月25日前完成生物质燃料验收工作。
四、验收内容
1.各乡镇、村及生物质安装配送企业进行生物质取暖逐户验收。
2.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村及生物质安装配送企业组成验收小组对生物质取暖户进行不低于30%抽查验收。以乡镇为单位组建生物质代煤工程资料汇编。
(一)生物质炉具验收
对分户供暖生物质取暖改造户的炉具配送、安装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生物质炉具需安装到位、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安装安全隐患,是否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用户能否正确操作使用。
(2)生物质炉具中标企业是否向用户发放炉具使用“明白纸”。
(3)生物质炉具中标企业是否向用户发放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4)填制《围场县 乡镇2022年生物质炉具配送安装验收登记表》(包括农户信息、炉具信息),并经农户签字确认,乡镇、村、中标配送安装企业验收人员签字,加盖公章。(附件6)
(二)生物质燃料验收
对生物质燃料已全部配送到位的农户填写填制《围场县 乡镇2022年生物质燃料配送验收登记表》(包括农户信息、燃料数量、自筹金额、补贴金额等信息),并经农户签字确认,乡镇、村、中标配送企业验收人员签字,加盖公章(附件7)。
(三)组建验收档案
以各乡镇为单位组建生物质代煤工程资料汇编,资料汇编内容要求如下:
1.乡镇基本情况(户数、人口、建筑面积、清洁取暖改造前主要取暖方式、计划参与生物质代煤改造的户数、已完成生物质代煤改造的户数、设备安装及生物质燃料配送完成情况。(附件1)
2.《农村清洁取暖(生物质炉具及其燃料)配送安装明细表》(农户签字手印,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签字盖章、配送企业签字盖章)(附件3)
3.《围场县 乡镇2022年生物质炉具配送安装验收登记表》(农户签字手印,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签字盖章、配送企业签字盖章)(附件6)
4.《围场县 乡镇2022年生物质燃料配送验收登记表》(农户签字手印,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签字盖章、配送企业签字盖章)(附件7)
5.生物质取暖改造用户详细资料(一户一档):
5.1 生物质炉具安装用户信息登记卡(附件4)
5.2 散煤禁用承诺书(附件5)
5.3 户主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5.4 改造后照片(标注户主住址姓名信息)
五、其他工作
各乡镇按照时间节点,编制完成辖区内各村生物质代煤工程资料汇编后,将《农村清洁取暖(生物质炉具及其燃料)配送安装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农户签字手印,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签字盖章、配送企业签字盖章)、《 乡镇2022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补贴汇总表》(签字、加盖乡镇公章)于2月27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1.乡镇基本情况
2.《 乡镇2022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补贴汇总表》3.《围场县 乡镇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配送安装明
细表》
4.《生物质炉具安装用户信息登记卡》
5.《散煤禁用承诺书》
6.《围场县 乡镇2022年生物质炉具配送安装验收登记表》
7.《围场县 乡镇2022年生物质燃料配送验收登记表》
8.生物质代煤工作资料汇编封面、目录
附件:附件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