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084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2-21 | 文件编号: 围政办通〔2023〕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关于严厉打击农资市场不法行为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县域农业生产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针对我县农业生产和农资市场特点,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经费投入,配强执法监管力量,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二)目标任务。做好“三农”工作,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保障粮食安全,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禁止假劣农资产品流通,确保农资市场安全稳定。
二、治理重点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整顿、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根据全县种业及畜牧业分布情况,按季节、分区域进行分段式检查,力争实现县域内农资市场检查全覆盖。
(一)农业、畜牧业投入品专项治理
种子:以玉米、马铃薯、蔬菜等农作物种子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备案、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假劣农药、冒用登记证农药、隐性添加农药和一证多用及经营不符合农药标签规定的农药产品等违法行为。
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肥料的质量监管、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问题,严厉打击肥料市场流通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兽药、饲料: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行为,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的检查。
(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农业投入品市场:农资市场、集散地的经营门店,与我县接壤的外省、市、县区向我县周边乡村售卖的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畜牧业投入品市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尤其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量大的区域,假劣兽药饲料案件多发的区域,以及具有多次违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
三、行动举措
(一)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围绕种子、农药、饲料3类春耕急需必备物资,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为全县粮食丰收提供坚实基础。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增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加强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完善农药兽药包装、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有效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依托村“两委”、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安全用药培训等活动,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
四、时间安排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从2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一)各单位要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3–5月,组织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集中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三)4-11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四)6–9月,组织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动态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工作。
(五)9–12月,指导各地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种子市场、制种基地和企业巡查检查。
(六)10–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县成员单位于2023年6月和12月底前分别将专项行动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报送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7528133),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五、工作职责
(二)成员单位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县公安局:与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对农资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展重点案件侦查工作,对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立案侦查,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对县域农资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对农资经销企业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抽检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发挥自身媒体优势,配合各成员单位,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对农资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案例信息进行推送,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联合执法,加强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形成农资打假合力,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解决好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及时跟踪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真抓实干,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农资打假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自治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附件2粗框部分栏目为当月份所报内容,细框部分为累计数值)
3.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
4.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5.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情况报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