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3-1075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12-1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GD-D控制单元DGD-D-06-01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公示
2023-12-1515时17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GD-D控制单元DGD-D-06-01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公示

 

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合永镇人民政府关于雷字村十一组所在地块规划用途调整的请示>的批复》的文件要求,开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GD-D控制单元DGD-D-06-01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工作,现将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4日),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一)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GD-D控制单元。调整地块具体位置为四合永镇雷字村十一组,调整范围为2.84公顷。

(二)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调整

结合地块土地权属,对该地块用地性质和用地边界进行调整,调整前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调整后为物流仓储用地(W1),调整前用地面积为2.84公顷,调整后为2.14公顷。同时,结合地块用地边界,对南侧水域边界进行调整。

2、开发强度控制

物流仓储用地(通用仓储类)容积率≥0.5,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0米。

物流仓储用地(堆场类)绿地率≥20%,其他指标不作具体控制。

3、停车规划

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要求,停车位按照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0.2个车位的要求配置。

4、建筑控制线

DGD-D-06-01和DGD-D-06-02地块建筑退地块边界线不小于5m。

5、风貌引导

建筑设计应结合周边环境特点,风貌与周边工业厂区等建筑和谐统一,采用现代风格,建筑色彩以冷灰色、白色为主色调,蓝色和黄色为点缀色。

 

 联系电话:751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