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10/2023-100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拨镇
成文日期: 2023-11-2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新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三项制度
2023-11-2111时24分 浏览次数:

新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三项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三项制度”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导下,河北省从省市县三级同时推行三项制度的改革试点单位,到省市县乡四级全面推行,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办法。

构建改革攻坚推动机制,汇聚推行三项制度源头动力

一是打造体系化组织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会等多次专题研究三项制度改革,组建由省长挂帅,政法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部门实施”的组织机制,以最高规格、最强力量推进改革进程。

二是健全法治化制度体系。出台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提出32项创新举措;以2部地方性法规为保障,将三项制度列入《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内容: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政府规意为主体,将三项制度上升为省政府规章:配套升级类程序文本(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5项具体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构建起1+2+3+4+5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了法制化制度保障。

三是实现四级推进全覆盖。坚持“省级先行、市县跟进、乡镇延伸”,以点带面、上下贯通,最终实现省市县乡推行三项制度四级全面覆盖。2019年以来,河北探索推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通过相对集中处罚权方式,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事项87项,全省2249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综合执法队,有效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看,管得看看不见”的问题。同时,同步推行三项制度,全面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在高起点上顺利推进。

打造改革攻坚落实机制,努力实现三项制度落地生根

一是聚焦公开透明,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公开”。以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主要载体,以各市、县政府及执法部门官方网站为补充,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等方式,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事项、权限、依据、人员、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岗位信息公示制度,推行亮证执法变挂证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目前,全省各地各级建立执法公示专栏4120个,事前公开内容56万余项,执法结果公开1625万余项。

二是聚焦程序规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文书制作、设备配备、音像记录、存储归档“四个标准”。统一全省行政处罚、许可案卷标准,出台全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划分A、B、C三类执法设备配备等级,编制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指南,规范归档保存流程,实现了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聚焦合法公正,大力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审核人员、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五个明确”。出台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管理要求,确立了“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5%”的标准。全省各级执法部门现有法制审核人员1.6万余人(占执法人员的8.07%),其中8.7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法制审核363万件,纠错率从2018年的5.2%降到2019年的2.48%。

优化改革攻坚督考机制,不断提升三项制度实践效果

一是以加强监督巩固改革实践。强化司法行政机关代表政府对各级执法部门实施内部监督的职能,拓展监督制约机制新路径,通过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全省案卷评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加强日常督导,使三项制度实施形成常态。

二是以优化考评倒逼改革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依法行政考核中三项制度分值占比达30%。同时将三项制度列入“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督察考评内容,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直接挂钩。

三是以人民满意检验改革成效。通过三项制度的持续推进,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提升,有效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执法部门执法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逐年提升,河北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近五年的第三方评估显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从2015年的44.42%上升至2019年的78.06%,平均增幅达8.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