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10836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10-24 | 文件编号: 围政办通〔2023〕3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关于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
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冀民办〔2023〕14号)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在全省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把握此次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机遇,完善体系,大胆尝试,重点研究统筹解决我县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探索新方法、新思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和服务效能,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并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二)工作目标。从2023年开始,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规范运行机制,发挥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2023年底前,5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2025年底前,7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2027年底前,8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县级层面,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成功能完善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围场县养老服务中心),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棋盘山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乡镇层面,1.拓展现有养老机构功能,或新建养老服务机构;2.通过依托乡镇卫生院,新增老年专用床位,在50%以上的乡镇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层面,以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覆盖70%以上行政村。
(三)建设任务。9月底前,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成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成23所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建2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设置291个邻里互助点。
二、任务分解
(一)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功能定位:在县域范围内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作用。
建设数量:1所
建设地点:依托围场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见附件1
工作职能:1.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行业政策标准,依法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分析和发展评价;2.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定,完善文书档案,规范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3.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熟练掌握消防、食品、护理、安全等方面关于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4.引导养老服务行业自律,改进行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5.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人员、技术等支援。
(二)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功能定位:打造具备入网老年人数据管理、服务质量监管、提供线上线下“六助”服务的信息平台。
建设数量:1个
建设地点:围场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工作职能:1.建立入网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提供老年人口发展形势、养老服务需求等大数据分析;2.在县级民政部门委托、指导下建立县域养老服务监控网,形成全流程服务记录,提升民政部门日常监管效能;3.整合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以及其他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电话、手机APP等连通服务端与需求端,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服务;4.整合110、119、120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数据档案。
(三)县级供养服务机构
功能定位: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
建设数量:1所
建设地点:围场县棋盘山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按照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有关规定,重点改造护理型床位,设置失能人员生活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照护服务,配备必要的专业化照护人员,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发挥对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照护服务功能。
(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功能定位: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协助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定期探访等工作。
建设数量:23所
建设地点:见附件2
工作职能:做为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供养服务机构的末端,在乡镇敬老院、卫生院基础上升级改造或新建,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人,又能为低收入老年人及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将特惠与普惠职能相结合,既符合乡镇敬老院发展方向,又顺应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现实需要。
(五)农村互助幸福院
功能定位: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性养老服务
建设数量:21个
建设地点:见附件3
工作职能:主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具备临时休息、厨房饮食、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功能,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老年人意愿提供就餐服务,为行动不便、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视、紧急救助和必要的生活服务。具备集中居住条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农村幸福院,可安排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费用由本人或其赡养人承担,有条件的村集体可给予补助。
(六)邻里互助点
功能定位:作为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补充,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互助性养老服务
建设数量:291个
建设地点:见附件4
工作职能:主要服务对象是村中60周岁以上的高龄、独居、孤寡、残疾等困难老年人,依托村老年人协会、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老人提供生活、医疗等方面的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开展县乡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围绕工作目标,初步确定县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地点,明确建设机构。
(二)建设阶段。按照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各项任务全面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落实,确保9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三)验收阶段。根据试点方案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实时进行验收,验收中存在不足之处及时进行完善改进,确保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四)总结阶段。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围绕政策保障、推进机制、设施建设、运行模式等方面,总结成功经验和突出问题,为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实践依据。
附件:1.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2.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
3.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地点
4.邻里互助点建设地点
5.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有关要求
6.医养结合机构标准
附件1
2023年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序号 | 县级 | 建设地点 | 平台名称 | 备 注 |
1 | 围场县 | 围场县养老服务中心 | 围场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附件2
2023年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
序号 | 乡镇 | 建设地点 | 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围场镇 | 围场镇春田老年公寓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围场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2 | 棋盘山镇 | 棋盘山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棋盘山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3 | 克勒沟镇 | 克勒沟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克勒沟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4 | 四合永镇 | 四合永淑士家老年公寓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四合永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5 | 牌楼乡 | 牌楼乡乐安堂老年公寓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牌楼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6 | 龙头山镇 | 龙头山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龙头山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7 | 御道口镇 | 御道口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御道口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8 | 道坝子乡 | 道坝子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道坝子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9 | 黄土坎乡 | 黄土坎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黄土坎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0 | 腰站镇 | 腰站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腰站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1 | 半截塔镇 | 半截塔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半截塔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2 | 朝阳湾镇 | 朝阳湾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朝阳湾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3 | 新拨镇 | 新拨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新拨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4 | 山湾子乡 | 山湾子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山湾子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5 | 石桌子乡 | 石桌子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石桌子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6 | 哈里哈乡 | 哈里哈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哈里哈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7 | 西龙头乡 | 西龙头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西龙头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8 | 朝阳地镇 | 朝阳地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朝阳地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19 | 银窝沟乡 | 银窝沟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银窝沟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20 | 四道沟乡 | 四道沟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四道沟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21 | 新地镇 | 新地镇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新地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22 | 郭家湾乡 | 郭家湾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郭家湾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
23 | 广发永乡 | 广发永乡卫生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广发永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附件3
2023年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地点
序号 | 乡镇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朝阳地镇 | 前石坯村 | |
2 | 大唤起乡 | 大八号村 | |
3 | 哈里哈乡 | 三义号村 | |
4 | 蓝旗卡伦乡 | 狍子沟村 | |
5 | 南山嘴乡 | 卡伦村 | |
6 | 大头山乡 | 前怀村 | |
7 | 石桌子乡 | 三岔口 | |
8 | 燕格柏乡 | 燕下村 | |
9 | 腰站镇 | 五家村 | |
10 | 银窝沟乡 | 银里村 | |
11 | 杨家湾 | 兴聚德村 | |
12 | 御道口镇 | 三复兴地村 | |
13 | 西龙头乡 | 甘沟口村 | |
14 | 新拨镇 | 新拨村 | |
15 | 城子镇 | 十九号村 | |
16 | 黄土坎乡 | 海字村 | |
17 | 克勒沟乡 | 元宝洼村 | |
18 | 牌楼乡 | 碾子沟村 | |
19 | 四合永镇 | 四棵树村 | |
20 | 棋盘山镇 | 二十九号村 | |
21 | 龙头山镇 | 小锥山村 |
附件4
2023年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邻里互助点建设地点
序号 | 乡镇 | 建设地点 | 建设数量 | 备注 |
1 | 围场镇 | 河东村、车字村、坡字村、湖字村、吉上村、 吉下村、金字村、富强村、前进村 | 9 | |
2 | 龙头山镇 | 头板村、龙头山村、多上村、多下村、 克字村、大字村、二板村 | 7 | |
3 | 道坝子乡 | 查字上村、新合村、红要子村、道坝子村、永丰村、顺下村、顺上村、立新村、八家村、查字下村 | 10 | |
4 | 四合永镇 | 东官地村、雷字村、广字村、虎字村、掌字村、营字村、玛琥沟村、合字村、下界地村、鹿圈村、乌苏沟村、大石门村 | 12 | |
5 | 腰站镇 | 边墙山村、碑亭子村、乌拉沟村、大榆木沟村、下三合义村、上三合义村、腰站村、六合店村、画山村、清泉村、水泉村、正沟村、左家店村、根菜沟村、永合栈村、永北村 | 16 | |
6 | 黄土坎乡 | 哈洒村、昌字村、黄土坎村、二上村、二下村、大墙村、头道川村 | 7 | |
7 | 兰旗卡伦乡 | 望道石村、下新房村、烧锅村、北泉沟村、砖瓦窑村、二把伙村、新丰村、常青村、锦善堂村、潘家店村、冯家店村、步家店村 | 12 | |
8 | 四道沟乡 | 庙宫村、横河子村、二道沟村、四道沟村、 永合义村、砬子沟村 | 6 | |
9 | 银窝沟乡 | 银镇村、麻家营村、上伙房村、西沟门村、大碾子村、马连道村、前道村、银水泉村、北山根村、查正村、银杖子村、富营子村、石匣村、德安庄村、来太沟村 | 15 | |
10 | 克勒沟镇 | 围字村、小苇子沟村、头道梁子村、克勒沟村、石人沟村、高家店村、毛大坝村、七座塔村、大苇子沟村 | 9 | |
11 | 朝阳地镇 | 挂面铺村、康家窝铺村、石泉河村、温珠沟村、朝阳地村、叶柏寿村、大兴永村、下地村、北道村 | 9 | |
12 | 新地镇 | 六家村、岗子村、新地村、营房村、太平地村、大西沟村、狍子沟村、大营子村、六道沟村 | 9 | |
13 | 朝阳湾镇 | 金矿村、三号村、小拨村、黄家营村、孤山村、大局子村、苇子沟村、油坊村、边墙村、朝阳湾村、五间房村 | 11 | |
14 | 广发永乡 | 大杖子村、广发永村、车道沟村、协力永村、 裕太城村 | 5 | |
15 | 杨家湾乡 | 杨家湾村、二道湾村、海苏湾村、邵家店村、 小洼村、务本堂村、常乐店村 | 7 | |
16 | 郭家湾乡 | 郭家湾村、梨树甸村、松树沟村、旺水泉村、 羊草沟村、榆树林村、车家营村 | 7 | |
17 | 育太和乡 | 育太和村、八英庄村、横立营村、双峰山村 | 4 | |
18 | 棋盘山镇 | 九号村、小下村、小上村、甘六号村、甘沟门村、金水泉村、罗字六号村、富城子村、惠汉村、沙里把村、十八号村、罗字十号村、 十五号村、棋盘山村 | 14 | |
19 | 哈里哈镇 | 哈里哈村、台子水村、八十三号村、对亭沟村、莫里莫村、扣花营村 | 6 | |
20 | 大唤起乡 | 二十七号村、四十二号村、满汉土村、五十一号村、五十六号村、二十三号村 | 6 | |
21 | 宝元栈乡 | 宝元栈村、竹字上村、竹字下村、三十五号村、丰富沟村、三道沟村 | 6 | |
22 | 新拨镇 | 岱尹下村、银沟村、骆驼头村、岱尹上村、新水泉村、大素汰村、碧柳村、旧拨村、白云皋村、二道河子村、殷家店村、南杨树沟村 | 12 | |
23 | 张家湾乡 | 张家湾村、巴头沟村、宝元昌村、半山吐村 | 4 | |
24 | 山湾子乡 | 垛石村、王家店村、红葫芦村、山湾子村、杨树沟村、热水汤村、半壁山村 | 7 | |
25 | 三义永乡 | 北三岔口村、三义永村、二地村、德合公村、拐步楼村 | 5 | |
26 | 姜家店乡 | 如意山村、杜家店村、姜家店村、庙子沟村、北二道沟村 | 5 | |
27 | 半截塔镇 | 半截塔村、杨树林村、榆林子村、北沟村、托果奈村、冯家店村、什八克村、张家营村、布都沟村、西顺井村、要路沟村 | 11 | |
28 | 下伙房乡 | 下伙房村、任家营村、八号地村、哈巴气村、大庙村、沙巴汰村、万泉沟村、东沟村 | 8 | |
29 | 牌楼乡 | 红砬子村、牌楼村、六十棵村、于家湾村、东岔村、厂沟村、西岔村、西上村 | 8 | |
30 | 燕格柏乡 | 五号村、阿抹村、燕上村、燕丰村、燕中村、 吗哈吐村、天桥村 | 7 | |
31 | 城子镇 | 城子村、桃山村、八顷村、土门村、哈字村、亚字村、六棵桦村、二号村、十二号村、平房村 | 10 | |
32 | 大头山乡 | 大河口村、双月村、大头山村、毯梁沟村、贺家营村、柳条沟村、裕泰丰村、黄土梁村 | 8 | |
33 | 石桌子乡 | 石桌子村、梁家营村、碑梁沟村、马家店村、 盖子沟村、小桥子村、嘎拜村 | 7 | |
34 | 南山嘴乡 | 石棚村、南山嘴村、官地村 | 3 | |
35 | 西龙头乡 | 大院村、西龙头村、东城子村 | 3 | |
36 | 老窝铺乡 | 下窝铺村、上窝铺村、石人梁村 | 3 | |
37 | 御道口镇 | 御道口村、桦树林村、一复兴地村 | 3 | |
合计 | 291 |
附件5
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有关要求
序号 | 类别 | 要求 |
1 | 功能定位 | 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创新方式方法支持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运行管理;协助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
2 | 总体布局 | 在60%的乡镇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3 | 建设方式 | 拓展乡村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或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4 | 名称设置 | 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可探索对名称和标识进行统一,以“县(市、区)行政区划名称+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命名。 |
5 | 场地设施 | 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设置》等有关规定设置场地、配备设施。 |
6 | 人员设置 | 1.保障入住老年人日常照护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安排一定数量人员负责日托、上门服务等工作; 2.由掌握养老政策,具备专业照护、管理等方面知识的人员支持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运行管理,助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
附件6
医养结合机构标准
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设立或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两种形式。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辅助与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医养结合机构所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应当分别适用现行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的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一、机构设置要求
1.应当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进行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
2.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应地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诊所基本标准》等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3.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在设施设备方面适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T29353)、《养老机构质量基本规范》(G/T)2935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提供康复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配备老年人常用的康复器具。
4.医护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和条件的要求。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应当经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服务内容要求
1.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
2.定期巡诊,老年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诊救护服务,危重症转诊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服务,中医药服务,护理服务,康复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失智老年人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