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的公示
2022-07-11 10:59浏览次数:

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的公示

 

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2】55号)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围场县乡村振兴局  原县公安局扶贫开发办公室523室;

围场县财政局  围场县行政中心727

联系电话县乡村振兴局 0314-7528635

县财政局0314-7528608

电子邮箱:wccznc7528608@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2】55号)

 

 

                         202271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