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的公示
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2】55号)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围场县乡村振兴局 原县公安局扶贫开发办公室523室;
围场县财政局 围场县行政中心727室
联系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 0314-7528635
县财政局0314-7528608
电子邮箱:wccznc7528608@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2】55号)
2022年7月11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资金使用情况的批复(围政复【202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