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16/2021-0090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兰旗卡伦乡 |
成文日期: 2021-01-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0年度兰旗卡伦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兰旗卡伦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一、总体情况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总结并提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报告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要突出重点,注重用数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机关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兰旗卡伦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2020年以来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总结,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6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兰旗卡伦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内容较简单、单一、时效性不强。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工作人员不稳定,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站所与站所之间,站所内部的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全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2021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它引向深入,努力把我乡建设成一个便民、利民的政府;一个更具亲和力、更廉洁勤政,与群众关系更为和谐的政府;一个政治民主、法律制度健全、经济繁荣、社会事业更加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型文明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根据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近年信息公开数量。下一步我乡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提升信息公开数量,配合做好全县政府网站相关工作。在2020年我乡积极将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的配置都及时进行公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深化了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但存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内信息放置混乱,部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进行整合、分类发布,发布报告的名称格式也不统一,增加了查询难度。由于乡政府工作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了解,业务不熟悉,我乡的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其中重点仍然是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亟待提升的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仅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反映政府工作本身,是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能够系统反映各行政机关发文数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情况,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效。
(二)加强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诸多方面,是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对本机关工作的一次系统梳理和全面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报列入业务培训内容。要充分考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专业性,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
(三)夯实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行政机关全年工作情况。要将工作做在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避免年底突击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自觉找准政府信息管理员的角色定位,协调推动本机关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四)明确责任。各行政机关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承担领导责任。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法定责任主体,要履职尽责,高质量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