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20/2020-002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育太和乡
成文日期: 2020-12-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育太和乡信息公开指南 
2020-12-1000时00分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育太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本机关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公开范围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文件主要包括:由本乡制定的规章;以及各行政机关发布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备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服努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卖、预警信息及应灯情况等。

(5)统计数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6)其他主要包括:行政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以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编排体系《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由索引号、标题、分类、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项目组成。索引是公众查找和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代码;标题是政府公开信息原文的名称;分类是按主题进行信息的归类编排,帮助用户快速准确查找想要的信息;发布机构是信息发布机构,发布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育太和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7838011),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2、申请的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表》可以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也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

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印可。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禔出申请。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清事项。

4、申请力理及期限: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4)要托他人代力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法人。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信息公开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085501___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