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24/2020-002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镇
成文日期: 2020-10-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10-1900时00分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哈里哈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乡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文件:业务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解读信息或实细则以乡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近期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4.统计数据: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5.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时限

乡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weichang.gov.cn)

查询方式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得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并搜索,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目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公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向乡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哈里哈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乡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哈里哈乡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哈里哈乡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哈里哈乡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8∶3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4-7736072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14-7736072,办公地址:哈里哈乡人民政府,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个人)

 

单位或职业

 

法人或

其他组织

机   构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或代 理  人

姓    名

 

单位或职业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申请信息情况

文   件

名   称

 

文号

 

内容描述:

所需

信息

用途

 

信息的载体形式

(单选)

□纸制  □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

(单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申请人或代理人

签 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按“一事一申请”原则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请表时,公民须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120544___102857___哈里哈乡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