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32/2024-1329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
成文日期: 2024-12-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围牌林草罚决字〔2024〕第1号)
2024-06-1210时28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围牌林草罚决字〔2024〕第1号)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围牌林草罚决字〔2024〕第1号
相对人名称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牌楼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检查工作中发现,东岔村村民马*在东岔村5组东沟违法放牧行为,经调查:牌楼乡东岔村村民马*违法放牧,现场牲畜(牛)9头,致使封育区植被受到破坏。
事由违法放牧
违反的法律条款《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第22条第一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依据《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第22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肆佰伍拾元(¥450.00)

实施机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6月6日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