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法调研组来我县开展《自治县生态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调研
2022-06-28 17:19浏览次数:

6月27日,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人事处处长李光伟带领立法调研组来我县开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生态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调研,并在县行政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旭永、副主任肖瑞凡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部门及部分乡镇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曹旭永指出,制定出台《自治县生态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体现,对有效保护我县生态环境、科学利用人文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曹旭永要求,各乡镇、部门要在《条例》的起草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条例》制定好、实施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以实实在在的立法成效推动我县绿色发展、二次创业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强县美丽围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省立法调研组要求,要在制定《条例》时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真正使立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科学规范,争取早日落地出台,满足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需求,切实促进围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肖瑞凡主持会议,并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会上,县直有关部门及部分乡镇负责人分别结合本部门、本乡镇工作实际,围绕生态资源保护利用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