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60/2022-0501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第一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2022-05-2510时11分 浏览次数:

 

围教体202210

 

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第一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第一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25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第一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民办教育学校。

二、检查时间

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检查形式

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在我局执法人员库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2,在全县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四、信用风险等级及抽取比例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差异化监管的原则,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加大抽查比例,风险等级低的适当降低抽查比例,确定以下抽查比例:围场县域内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中信用风险为B级的企业抽取20%。 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中信用风险为C级的企业抽取40%。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中信用风险未分级的企业抽取20%。(经查询系统我县无信用等级为A级、D级企业,故未抽取相关级别企业)

五、检查事项

(一)教育和体育局检查:

1、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2、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

3、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

4、教师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

5、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登记事项检查

(三)卫生健康局检查: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抽查程序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首先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或签字确认。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对涉及本次随机抽查事项的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抽查结果公示。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抽查、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由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将被抽查企业的检查结果统一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录入工作务必于6月25日之前完成。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在部门间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其他部门配合。

 ()、抽查结果汇总。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当撰写检查报告(小结)。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相关证据、检查结论及处理建议等。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相关表格,由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牵头单位,收齐全部抽查材料组成抽查卷宗,并于检查完成后10日内报送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社会公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