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民法院高效集中审理一批危险驾驶罪案件
2022-03-27 12:26浏览次数:

3月25日,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

此次集中审理的6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将庭审重心放在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及适用速裁程序的自愿性、真实性,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在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发表量刑建议后,审判员充分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对6名被告人判处拘役1个月至2个月不等刑罚,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作为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在充分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实行集中合并审理,进一步缩短案件审理时长,提高诉讼效率,真正做到“简案快结,繁案精审”,促进整个刑事案件司法程序的提速,同时实现司法公正与办案效率更高水平的融合。